一、审核准备
- 材料清单核对:对照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》,检查档案中“三龄两历一身份”核心材料是否齐全,包括:
- 出生日期:最早记载材料(如中学学籍卡、招工审批表等)
- 参加工作时间:招工审批表、劳动合同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
- 入党时间:入党志愿书、入党申请书、转正申请书等
- 学历学位:各阶段学历的入学登记表、毕业生登记表、学位授予证明,以及学信网、学位网认证报告
- 工作经历:干部任免审批表、调动介绍信、劳动合同解除证明、任职文件等
- 干部身份:录用审批表、聘用合同、转正定级表等
- 工具准备:准备档案审核登记表、铅笔、直尺、胶水(用于固定松动材料),以及学信网、学位网、社保系统等查询账号。
二、核心信息审核流程
(一)出生日期审核
- 提取档案中所有涉及出生日期的材料,按形成时间排序。
- 以“最早最先”为原则,确定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材料,若该材料记载清晰、无涂改,即以此作为认定依据。
- 若最早材料有涂改,需核查涂改原因:有组织认定手续的(如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),按认定结果;无认定手续的,需联系原单位或相关部门核实,无法核实的暂不认定。
- 核对身份证出生日期与档案最早记载是否一致:一致的直接记录;不一致的,按档案最早记载认定,并在审核表中注明“身份证与档案记载不一致,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”。
(二)参加工作时间审核
- 招工/招干类:以招工审批表、招干审批表中组织批准的时间为准。
- 大中专毕业生类:以就业报到证记载的报到时间为准,若无报到证,以毕业生登记表中学校派遣时间为准。
- 军队转业干部:以入伍批准时间为准,入伍前有工作经历的,需合并计算(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及档案材料)。
- 若档案中参加工作时间材料有矛盾,以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认定的时间为准;无认定的,需调取社保缴费记录、原单位工资发放凭证等辅助材料核实。
(三)入党时间审核
- 正式党员以入党志愿书中“党委审批意见”栏的批准时间为准。
- 预备党员转正时间以转正申请书上党委审批的转正时间为准,若转正时间晚于预备期满时间,需核查是否有延期转正的组织手续。
- 若入党志愿书缺失,需由原党组织出具入党证明材料(加盖党委公章),并附入党申请书、转正申请书等复印件。
(四)学历学位审核
- 国内学历:本科及以上学历需登录学信网查询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,与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、学位授予证明核对学校名称、专业、学制、毕业时间是否一致;大专及以下学历若学信网无法查询,以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和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准。
- 国外学历: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,核对认证书与档案中留学材料的一致性。
- 若档案中缺少学历学位核心材料,需通知干部本人在15个工作日内补充,逾期未补充的,学历学位暂不认定。
(五)工作经历审核
- 按时间顺序梳理干部的工作经历,核对每段经历的起止时间、工作单位、职务是否有相应材料支撑(如干部任免审批表、调动介绍信、任职文件、劳动合同等)。
- 若某段工作经历无材料支撑,需干部本人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(加盖单位公章),并附工资发放记录、社保缴费记录等辅助材料。
- 核查工作经历是否存在重叠、中断等异常情况:重叠的需核实哪段为实际工作经历;中断超过6个月的,需说明中断原因(如待业、学习、病休等)。
(六)干部身份审核
- 录用制干部:以录用审批表、录用通知书为准。
- 聘用制干部:以聘用合同、聘用审批表为准。
- 军转干部:以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审批表为准,自动具备干部身份。
- 若档案中干部身份材料缺失,需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的录用、聘用、安置等情况出具身份认定证明。
三、问题处理
- 材料缺失:填写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补充通知单》,明确缺失材料名称、补充时限,由干部本人签字确认后,通过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督促补充。
- 信息涂改:对有涂改的材料,若涂改处加盖了原单位公章或有组织认定手续,可视为有效;若无,需由原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,无法提供说明的,该材料暂不作为认定依据。
- 信息矛盾:当不同材料记载的同一信息不一致时,优先以组织人事部门正式文件(如干部任免审批表、认定通知等)为准;无正式文件的,以最早形成的材料为准;仍无法确定的,提交党委(党组)会议集体研究决定。
- 涉嫌造假:发现材料涉嫌伪造(如公章伪造、笔迹不一致等),立即停止审核,将情况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,同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核查,核查期间暂停干部的提拔、调动等程序。
四、审核收尾
- 填写审核登记表:将审核结果逐项填入《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登记表》,包括核心信息认定结果、存在问题、处理情况等,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。
- 材料整理归档:将补充的材料按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排序规范》插入相应位置,对松动、破损的材料进行修补、固定,确保档案材料整齐、规范。
- 建立审核台账: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建立台账,定期跟踪整改进度,确保问题整改到位。
- 档案密封:审核完成后,对档案进行密封,在密封处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,防止档案材料被篡改、抽取。
五、注意事项
- 审核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保密纪律,不得泄露干部档案信息,审核结束后及时将档案存入保密室或档案管理系统。
- 对审核中遇到的疑难问题,需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请示汇报,不得擅自作出认定。
- 审核工作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(一般干部档案审核不超过10个工作日,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)。
- 审核结束后,需将《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登记表》存入干部档案副卷,以备后续查阅。
机关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操作说明,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步骤
创建时间:2026-06-06 21:47